1、针对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执行终结的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的执行案件当事人,纳入民政部门救济的范畴内,可由民政部门解决一部分资金,与法院进行联合救助。 建议人:刘大志 2、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当前上访较多的“劳动仲裁、监察部门与法院审判、执行的衔接问题”建议: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补缴社会保险的,建议由法院执行回单位的财产后,出具法院的介绍信可到劳动保险部门为当事人补交保险。(目前,因法院即便执行回财产,到劳动部门也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法院对这类诉请不予受理;而劳动仲裁部门本身不具有执行的职能,且他们的裁决不是终局裁决;劳动监察部门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认为该事实既然经过劳动仲裁或司法审判他们也不宜再受理。导致当事人权益落入真空地带。很多当事人拿着的劳动裁决书或法院的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 建议人:刘大志 3、为改变婚姻登记机关、法院和户籍登记机关各自为政的局面,为加强户籍管理和公民婚姻状况档案更改的准确及时,为减少重婚罪、“包二奶”等违法犯罪和有孛社会道德的丑恶现象,建议在法院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到相关民政部门备案,更改婚姻状况信息。民政部门定期向户籍部门报送一定时期内由其办理的离婚或复婚、再婚手续的公民婚姻档案,以便户籍部门及时更改公民的户籍信息和身份档案信息。改变目前公民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严重混乱和滞后。(目前的现状是在法院离婚的公民直至再婚领取新的婚姻登记证时才会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民政部门才知晓该公民已经离婚,而户籍登记部门则大概只有更替身份证或人口普查时才可能得知公民的婚姻状况的变更。) 建议人:刘大志 4、建议市南区所有新建楼房都有储存可再利用水的装置。 装置可以自然地容纳可利用水,也可以方便的流出。我国是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 如何节水,是一个大问题! 当你洗完了衣服的最后一道,其实水已经比较清澈了, 如果你暂时存到水桶,也是有限的容量,其实每天我们 ,都有许多这样的可再利用的水被浪费了! 建议人:綦荣玲、王璇 5、建议市南区每月设立一个法定的“排队日”,或“文明礼让日”。不光单纯的约束排队,应该涵盖礼让、遵章等多个方面 建议人:仲涛、李路林 6、建议市南区学校周边收费停车场,由按次收费改为按时收费。一所学校有上千名学生,而放学时间接送车辆能达到千余辆!针对中小学校门口私家车堵路问题日趋严重,市南区教体局和交警市南大队将联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行动。虽堵在校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已经大幅度减少,但较多学校周边的收费停车场仍被闲置。许多家长认为停车按次收费的费用较贵,如果按时收费会更合理,也更会被众多家长接受。 建议人:许毅、滕乾 7、在居民小区多建花园,配健身器,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或健身场所多发健身券,降低费用,掀起全民健身的高潮,并使之成为习惯。 建议人:陈刚、徐莉 8、延长公交车收车时间,方便市民出行。 建议人:姜媛媛 9、幼儿园普遍提价,中低价位幼儿园的入园儿童日益增多,孩子的入园问题日益突出,建议鼓励单位创办幼儿园,托儿所,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建议人:辛妮 10、法律职业者与所住社区多沟通联系,对社区中的民间纠纷参与调处,提前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的发生。 建议人:邓鹏 11、每个社区设立法律宣传箱,印发一些居民必备的法律及诉讼知识的宣传单,供需要的社区居民取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建议人:谢梅 12、建议多做一些有益于民生的实事,继续帮扶住房困难的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增加东部主要商业区和西部沿海景区附近的停车场数量,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建议人:刘大志、费晓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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